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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系学生干部选拔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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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系学生干部选拔制度

为了有组织有纪律地完成学校各项工作,建立一支勤政、高效、务实的学生干部队伍。遵循“民主推荐、组织考核”的程序,坚持学生干部选拔条件,坚持实事求是、因事设人的原则,制定学生干部选拔制度及程序如下:

(一)选拔条件和流程

选拔条件:

1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好的政治素质;

2、遵纪守法,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
3、学习认真、成绩优良;

4、自身修养好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谦虚谨慎,起模范带头作用;

5、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;

6、热心学生工作,热情服务同学;

7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;

8、善于联系同学,发挥桥梁作用。

选拔流程:

1、        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

2、        班级或系民主测评

3、        参加竞聘演讲

4、        班级或系民主投票

5、        确定人员并公示

6、       试用期三个月后任命

(二)学生干部审核阶段:

对以上所选出的干部的成绩、思想品德及奖惩情况进行认真审核。对成绩差、品德差及有重大违纪情况的干部将不予聘任。

(三)学生干部的公示阶段:

以上审核合格的干部将在全系公示5天,同时公布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。若有举报,学校将进行认真调查,对确实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同学,将不予以聘用。

(四)学生干部的试用阶段:

对公示后的学生干部进行试用,试用期为三个月。期满后进行续聘或重聘,对表现不好的同学将解除聘任。

试用期满后,表现合格的干部将纳入学校统一管理。

(五)、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

在校园内设置意见箱、监督电话等及时收集同学们对干部同学的意见和建议,对意见较大的干部同学将通知其所在部、系,并予以降职或免职。

各系部的所有部长及团总支副书记受校团委会、校学生会和系部的双重领导,对所有干部进行注册、检查、考评,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优、选拔学生干部等的重要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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