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电系学生干部选拔制度
为了有组织有纪律地完成学校各项工作,建立一支勤政、高效、务实的学生干部队伍。遵循“民主推荐、组织考核”的程序,坚持学生干部选拔条件,坚持实事求是、因事设人的原则,制定学生干部选拔制度及程序如下:
(一)选拔条件和流程
选拔条件:
1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好的政治素质;
2、遵纪守法,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3、学习认真、成绩优良;
4、自身修养好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谦虚谨慎,起模范带头作用;
5、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;
6、热心学生工作,热情服务同学;
7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;
8、善于联系同学,发挥桥梁作用。
选拔流程:
1、 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
2、 班级或系民主测评
3、 参加竞聘演讲
4、 班级或系民主投票
5、 确定人员并公示
6、 试用期三个月后任命
(二)学生干部审核阶段:
对以上所选出的干部的成绩、思想品德及奖惩情况进行认真审核。对成绩差、品德差及有重大违纪情况的干部将不予聘任。
(三)学生干部的公示阶段:
以上审核合格的干部将在全系公示5天,同时公布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。若有举报,学校将进行认真调查,对确实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同学,将不予以聘用。
(四)学生干部的试用阶段:
对公示后的学生干部进行试用,试用期为三个月。期满后进行续聘或重聘,对表现不好的同学将解除聘任。
试用期满后,表现合格的干部将纳入学校统一管理。
(五)、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
在校园内设置意见箱、监督电话等及时收集同学们对干部同学的意见和建议,对意见较大的干部同学将通知其所在部、系,并予以降职或免职。
各系部的所有部长及团总支副书记受校团委会、校学生会和系部的双重领导,对所有干部进行注册、检查、考评,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优、选拔学生干部等的重要依据。